懷化新聞網訊(記者 李江)日前,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,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》(下稱《自治條例》)修改工作于本月正式啟動。
《自治條例》的修改是新時代、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大舉措,靖州的《自治條例》1992年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,2007年進行了第一次修正。
《自治條例》的實施對該縣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、生態文明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,在鞏固和發展平等、團結、互助、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,保障民族權利、維護民族團結、促進民主法治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,國家法律法規不斷完善,上級國家機關相關政策作出調整,《自治條例》需要修改,以適應新時代發展需要。
當前,該縣正嚴格落實《自治條例》修改工作責任,加強與省人大相關委室和省級有關部門溝通和聯系。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工作職責,引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積極參與,充分發揮群眾的重要作用,真正實現“立良法、促善治”的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