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“夕陽不下山”發帖:
我的母親現年68歲與我106歲的婆婆生活在農村,由于房屋破爛潮濕現請求原地翻建是否合法合規?不再申請宅基地而只是原地翻建自己幾百年的老宅基地??梢孕迬讓??
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飛山便民服務中心回復:
為規范農村村民建房行為,集約節約用地,改善農村人居環境,保護傳統文化,突顯湖湘民居特色,建設美麗鄉村,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,根據《湖南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>辦法》、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村莊建設的意見》(湘政辦發〔2018〕64號)、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農村村民建房管理暫行辦法》等相關文件規定,嚴格執行“一戶一宅”政策,建新必須拆舊。多子女家庭父母應與其中一個子女共同擁有一處宅基地,獨生子女家庭不得分戶另行申請宅基地。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、出租或贈予他人后,不再批準宅基地。加大對農村集中居民點的投入,完善配套設施,改善生產生活條件,引導村民適度集中居住。單體建房形式的,一戶一棟房屋建筑層數不得超過三層。每一戶用地面積使用耕地的不超過130平方米,使用荒山、荒地不超過210平方米,使用其他土地不超過180平方米。三人以下戶(含三人)每戶建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60平方米,三人以上戶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建筑面積60平方米,最多不超過390平方米。
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村莊規劃和農村村民建房的管理、監督和服務工作。如您有建房需求,我中心將依法依規受理。